洪某某(男2003年出世)不得选用为公务员
时间: 2024-12-23 01:09:42 | 作者: 优游国际怎么注册登录
11月3日,广东普宁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对一名拒服兵役青年洪某某作出处分,罚款28176元,不得选用其为公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处理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军动【2018】238号 )等规则,对我市2024年下半年一名拒服兵役青年作出相应处分。详细情况如下:
洪某某,男,身份证号码:227XXXX,应届大专毕业生,普宁市里湖镇人。2024年9月12日经过“阳光征兵”定兵大会确认到某集团军服兵役,洪某某依法服兵役认识淡漠,情绪消沉,清晰说不肯前往部队执役,并乐意承当拒服兵役所发生的全部处分。市征兵办作业人员、里湖镇武装部部长和洪某某家长屡次向洪某某讲清拒服兵役的难以处理的结果,但重复教育未果,洪某某依然回绝实行兵役责任。
尽管洪某某未慎重进入部队,但其行为发生在我市举行“阳光征兵”定兵大会确认人员和入伍去向之后,严峻破坏我市多年来“积极参军入伍”的良好氛围,性质非常恶劣。为教育自己、警示别人,严厉征兵作业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章第三十条规则和《处理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军动【2018】238号规则,决议对洪某某拒服兵役行为做出如下处分:
(一)处以我市2024年责任兵家庭优待金的2倍予以罚款,合计28176元。由退伍军人业务部分依照法定程序收缴,罚款上交市财务,归入新兵搜集优抚优待作业经费。对拒不实行罚款决议的,将依法请求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公安部分在其自己户籍“兵役情况栏”补白“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为其处理出国(境)手续。
(三)市人民法院将其归入实行国防责任严峻失期主体名单施行联合惩戒,银行部分三年内不得给予其信贷优惠政策和利率优惠政策。
(四)教育部分两年内不得为其处理升(复)学手续,两年内暂停其专科以上学历报考资历。
(五)组织部、人社局和相关单位,不得选用其为公务员或许参照公务员法处理的作业人员,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职工。
(六)行政批阅部分三年内不得为其处理经商手续,不得为其自己和爸爸妈妈处理保证性住宅。
(七)由里湖镇人民政府对其进行不少于10天《国防法》《兵役法》等有关规则法令会集教育。